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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计划.pdf

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 工信厅联科〔2023〕48号).pdf

GBT29490-2023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pdf


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36号).docx

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docx

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72号).docx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优势、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及复核工作的通知.doc


相关表格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doc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doc

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docx

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doc

5.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doc

6.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docx

7.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验收标准说明(含特色指标).doc

8.企业提交纸件材料及网上申报注意事项.doc



优势示范企业认定

为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主要面向区域内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展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主要面向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的企业,或省级以上优势示范企业开展。

(一)申报条件

示范企业: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

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后拟申报示范企业的,须通过所在省区市局的复核评审。对于上一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优势企业:

1.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各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推荐材料;

2.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3.优势企业申报材料;

4.其它相关材料。

(三)国家优势、示范企业认定的好处

1.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可以得到国家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及经费支持;

2.获评后有利于提升公司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具有有重要意义。

(四)中启社科能够为国家优势、示范企业认定提供的服务内容

1.及时获取项目申报信息;

2.了解客户信息,调研及分析评估,为客户诊断资质,构建方案;

3.随时提供有关政策咨询;

4.收集和组织编撰材料;

5.项目申报过程中实时跟进。